日前,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外出就餐时餐饮店有额外收取餐具费、纸巾费的情况。群众反映在店内点菜时APP直接按人头收取餐具费和纸巾费的情况,接到举报后,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,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,维护市场经营秩序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。从事餐饮业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,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,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的附随义务,不得收取餐具费等不合理费用。涉案餐饮店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属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已责令涉案餐饮店限期整改,并当场退还举报群众的餐具费和纸巾费。
据了解,该局将结合全县餐饮收费情况开展专项行动,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餐饮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,让消费者吃得“明白”、吃得“舒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