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日前,《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出台,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。这也是全国首部以生态文明教育命名的地方立法。《办法》明确将每年6月5日环境日所在的周为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。同时,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、湿地公园、地质公园、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,在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免费开放,提供生态文明教育服务。
《办法》包括总则、学校生态文明教育、家庭生态文明教育、社会生态文明教育、保障激励措施、附则,共六章四十条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责任,规定政府生态文明教育职责,细化社会各方面生态文明教育责任,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载体多元化。
通过立法促进生态文明教育在国际上是通行做法。《办法》的出台,将引领、规范和保障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工作,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,为构建生态环境全民行动体系、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筑牢社会基础。